簡介 :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。合資格的申請人完成認可課程後,可獲發還有關課程費用的80%,但金額不申請人可就多於一個獲認可的課程申領發還款項,唯以10,000港元得多於10,000港元。 申請者必須 : -- 屬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、或香港入境權、 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-- 已獲錄取修讀認可課程,並在開課前支付學費 -- 在遞交申請和申領發還費用時,年齡介乎18至65歲。